一、功能说明
供应商合同,只对商超证书开放该功能。主要用于设定商超商品与供应商之间的扣点比例关系。
二、功能应用
操作路径:进销存-采购管理-供应商合同
主页面分为左右两部分,左侧是展示供应商列表,右侧是在左侧选中某个供应商后,展示该供应商下的合同列表。
(注意我们设定的默认日期类型是:有效时间,所以会导致有些不在有效时间内的合同显示不出来,此时只要切换时间类型再查询即可)
明细页面现在分为上方的基本信息和下方的7个tab页:合同商品,合同条款,返利区间,费用信息,历史记录,合同变更计划,合同押金。
(一)基本信息
门店范围:供应商共享范围与登录用户的门店分组的交集部分
结算方式:同进销存-采购管理 - 供应商管理里结算设置,做收货单时优先级高于供应商档案的设置。
结算模式:所属门店结算和业务发生门店结算。
结算模式 | 供应商合同 | 合同结算 |
所属门店结算 | 费用承担类型仅“整体” | 结算门店默认供应商所属门店,所属门店和共享范围内的其他门店都需要成本结转后才能结算 |
业务发生门店结算 | 费用承担类型有“整体”和“分门店” “分门店”可按门店设置费用 | 结算门店默认为空,选择业务门店后显示对应门店的收退货单据; 结算时仅需选择的门店做过成本结转 |
合同类型:购销,联营,代销,租赁。
》》除了租赁合同,其他类型的合同审核后会生成不同类型的供货关系,商品无任何供货关系时生成的供货关系为主供应商,经营方式为各自合同的类型,并且填充合同号
合同类型 | 简要说明 | 备注 |
|---|---|---|
购销 | 一个商品可以存在于多个不同供应商的购销合同里 首个供应商的购销合同审核后,其他供应商的购销合同审核时会提示是否批量设置为主供应商or非主供应商 | 1、手工新增某个供应商与商品的供货关系或者由收货单自动生成的供货关系,都会在该供应商的合同审核后,按合同类型覆盖原经营方式 2、带有合同编号的供货关系无法删除 3、联营和代销,存在带合同编号的供货关系时,不允许设置为非主供应商,也不会把其他供应商设置为主供应商 4、供货关系是根据供应商、门店、商品一起判断的,即一个商品可以在一店合同是联营,在二店合同是代销 |
联营 | 一个商品只能存在于一个联营合同内 联营合同审核后,合同内的商品再添加到其他类型的合同(包括不同供应商的联营合同)内,会提示商品重复 联营合同审核后,合同内商品会被认为是联营商品,不存在增减库存,也无法在非POS销售的业务单据里添加 | |
代销 | 一个商品只能存在于一个代销合同内 代销合同审核后,合同内的商品再添加到其他类型的合同(包括不同供应商的代销合同)内,会提示商品重复 | |
租赁 | 租赁合同不允许添加商品,也不会有供货关系 合同内合同条款和返利区间均隐藏,费用信息页也只能添加固定费用 |
⚠️合同审核规则
1、同一门店、同一商品,有且只能有一条联营或者代销的供货关系;存在多个供货关系时,只可能是多个购销关系或者手工新增的供货关系
2、应用门店数 x 商品条数不能大于25000,否则提示拆单处理
(二)合同审核后的修改
合同到期:系统会在第二天的凌晨删除该供应商与合同门店、商品的供货关系
合同中止:手工中止合同会立即删除供货关系
》》中止购销合同时,存在其他供应商的购销合同,会根据
应用修改:审核后的合同支持添加/删除门店或者商品,以及备注、订货金额、结算方式等
》》添加门店或商品,同样需要满足上面的合同审核规则
》》删除门店或商品,业务发生门店结算的合同需要保证关联业务单据已全部结算完
》》代销合同应用修改只能第二天生效,避免出现同一个商品存在多个返点。
(三)合同商品tab页说明
合同商品添加方式现在分为四种:批量添加,导入,供货商品导入和快速输入。
供货商品导入就是 所选门店范围 与 所选供应商 之间存在供货关系(无论是否是主供应商)的商品全部添加进来。
合同商品在添加组合商品和自定义组合商品时,只会添加其明细组成商品,不会添加组合商品和自定义组合商品本身。
合同商品在添加制单组合商品时,会把其成分商品同制单组合商品本身一起添加进来。
商品导入模板里的“启用特价扣点”列,仅填入“是”时,才会在导入时开启特价扣点;填入其他值或者空值,则导入后不开启特价扣点
模块 | 功能 | 正价扣点 | 是否启用特价扣点 | 特价扣点 |
供应商合同 | 快速添加 | 默认0 | 默认否 | 默认空 |
批量添加 | 默认0 | 默认否 | 默认空 | |
导入 | 按Excel | 按Excel 不填默认否,且特价扣点无效 | 按Excel 仅启用特价扣点填“是”时有效 | |
按供货关系添加 | 默认0 | 默认否 | 默认空 |
约定价格填写后,会直接把填写的约定价格 填充到供货关系约定价格中。
(四)合同条款tab页说明
合同条款的内容会随着所选合同类型的变化而变化。
合同类型是购销,因为购销合同针对的数据来源是收货单和退货单,所以其返点依据是:按照收货金额扣率返点, 界面如下:
合同类型是联营,因为联营合同针对的数据来源是前台POS销售单,所以其返点依据是:按照销售金额扣率返点,还多了独有的总部扣点。界面如下:
⚠️对于总部扣点的说明
总部扣点只有在所选门店范围不包含99管理中心时才能启用,总部扣率的设定范围是0~1
【保底金额的设置说明】(只有联营类型的合同才有保底金额设置,20210524更新后代销合同也支持保底金额设置)
当保底金额>月(季度,半年,全年)销售金额时,结算合同时生成供应商费用:(保底金额 - 月(季度,半年,全年)销售金额)* 保底扣率 方向应收 费用小于等于0 不生产费用单,只允许结算完整月。
完整月:如结算10月1日到10月5日这种结算单是不会生成保底费用单的,10月31日到11月5日,会生成10月份的保底费用单,11月不会生成。
保底类型 | 说明 | 公式 |
固定保底金额 | 每个月的保底金额和扣率都是保持一个数值不变 点开【保底设置】为每个门店设置。 | 当保底金额>月销售金额时,结算时生成保底费用单 (保底金额-月销售金额)*保底扣率% |
月度分解计划 | 每个月的保底金额和扣率都可以不一样。 完整月结算后把实际销售金额回填到供应商合同月度分解计划 -结算后实际销售中 | 当保底金额>月销售金额时,结算时生成保底费用单 (保底金额-月销售金额)*保底扣率% |
季度保底计划 | 以一季度(3个月)的时长来计算保底金额 完整季结算才会去计算是否生成保底费用单 | 当保底金额>季销售金额时,结算时生成保底费用单 (保底金额-季销售金额)*保底扣率% |
半年保底计划 | 以半年(6个月)的时长来计算保底金额 完整半年结算才会去计算是否生成保底费用单 | 当保底金额>半年销售金额时,结算时生成保底费用单 (保底金额-半年销售金额)*保底扣率% |
年保底计划 | 以一年(12个月)的时长来计算保底金额 完整年结算才会去计算是否生成保底费用单 | 当保底金额>全年销售金额时,结算时生成保底费用单 (保底金额-全年销售金额)*保底扣率% |
合同类型是代销,因为代销合同针对的数据来源是前台POS销售单,所以其返点依据是:按照销售金额扣率返点,后续又增加了 按销售成本扣率返点,按收货金额和销售扣点返点:
(五)返利区间说明
返利区间 | 说明 | 模拟数据 | 针对模拟数据的计算 | 注意 |
|---|---|---|---|---|
分段 | 如果在返利区间里设置了返利数据,那么走返利区间 | 阶梯1:100元,1%费率;阶梯2:200元,2%费率; 阶梯3:300元,3%费率; 商品【鸡蛋】收货(或者前台销售) 140元 商品【芦笋】收货(或者前台销售) 340元 | 鸡蛋落在阶梯1这个区间 140*1% 芦笋落在阶梯3这个区间 340*3% <100元不做扣点 | 依照返利区间计算的金额现在不会生成供应商费用单。 它在做按合同结算时会计算显示在 扣点金额 字段里。 购销合同支持特价返点(应用采购促销特价) 联营合同和代销合同支持特价返点(应用促销特价,超额奖励,超量特价,赠品促销,超额折扣) |
如果未在返利区间里设置返利数据,那么走合同商品里 设置的正价返点,特价返点 | 商品【鹅莓】正价扣点7%,特价扣点3% 【鹅莓】收货金额300元(一单特价) 【鹅莓】退货金额100元(一单正价) | 300*3%=9元 100*7%=7元 | ||
阶梯 | 需要在返利区间tab设定阶梯及返点比率 | 阶梯1:100元,1%费率;阶梯2:200元,2%费率 商品【鸡蛋】收货(或者前台销售) 300元 | (300-200)*2%+(200-100)*1%=3元 |
(六)费用信息tab页说明
添加在费用信息里面的费用项目(如果是定时类型)会根据定时器凌晨自动生成一张对应的供应商费用单。
比如今天是10月31日
如果生成周期是每日,那么在11月1日会生成11月1日制单和审核,且付款日期是11月1日的审核状态的供应商费用单
如果生成周期是每周六,那么在11月1日会生成11月1日制单和审核,且付款日期是11月1日的审核状态的供应商费用单
如果生成周期是每月1号,那么在11月1日会生成11月1日制单和审核,且付款日期是11月1日的审核状态的供应商费用单
1、费用信息-费用项目说明
费用类型 | 对应合同类型 | 费用类型结算 | 费用类型备注 |
|---|---|---|---|
固定费用 | 购销、联营、代销、租赁 | 费用承担类型 如果供应商合同是所属门店结算,不允许选择费用承担类型,默认为整体 如果供应商合同是业务发生门店结算,允许选择费用承担类型,可选整体和分门店,此时金额/费率列变成【查看明细】,点击可为合同门店设置不同金额/费率 【整体】 A. 所属门店结算就是所属门店自己生成一张费用单,依照的金额是合同里所有门店的金额; B. 业务发生门店结算是每个门店生成一张这个费用单,扣率一致,依照的金额是每个门店自己的金额。 【分门店】 每个门店自己结算自己的费用单,每个门店费用单金额不一样 费用截止日期 1、在结算时生成的供应商费用单:截止日期在结算起止范围内的费用单会生成,不在结算起止范围内的费用单不会生成,换句话说就是费用的起止日期和合同结算的起止日期存在交集就会生成费用单 2、依照定时器生成的费用单:截止日期在yyyy-MM-dd,那么在dd+1日就不会生成费用单了。 | |
支付方式分摊 | 购销、联营、代销 | 在结算时生成的供应商费用单。 需要先执行结转 | |
销售金额扣点 | 购销、联营、代销 | 在结算时生成的供应商费用单 需要先执行结转 | |
收退货金额扣点 | 购销 | 在结算时生成的供应商费用单 需要先执行结转 | |
退货金额扣点 | 购销 | 与收退货金额扣点计算规则一致,该费用项目只统计退货单 退货单金额取正数 | |
收货金额扣点 | 购销 | 与收退货金额扣点计算规则一致,该费用项目只统计收货单 | |
销售成本扣点 | 代销 | 在结算时生成的供应商费用单 需要先执行结转 与销售金额扣点计算规则一致,按成本计算 | |
会员销售金额扣点 | 购销、联营、代销 | 与销售金额扣点计算规则一致,改费用只统计会员单据 |
2、固定费用的生成周期说明
生成周期 | 说明 | 备注 |
|---|---|---|
每日 | 定时器每日生成供应商费用单 | 1、定时器生成的费用单 2、每日、每周、每月、每季计算费用,都是到第二天、周、月、季时才生成 |
每周 | 定时器每周生成供应商费用单 | |
每月 | 定时器每月生成供应商费用单 | |
每季 | 定时器每季生成供应商费用单 | |
每次 | 每次做供应商合同结算单都生成这个费用单。 结算单审核后赋予费用单单号,并能在供应商费用单里查到 | 非定时器生成,而是结算时生成,下面的一次费用单也是这样 ⚠️0元费用单会被过滤不生成 |
一次 | 只第一次结算的时候生成这个费用单,后续任何结算都不生成 | 加入到供应商合同里的时候,一次费用单会把当前时间保存进feeDate 有两种情况会生成一次费用单: 1、合同第一次结算,即合同的开始日期 == 合同结算时选的结算起始日 此时feeDate - 1天<=合同结算时选的结算起始日 或者 feeDate - 1天 在合同结算起止范围内,就会生成一次费用单 2、合同非第一次结算,只要feeDate - 1天 在合同结算起止范围内,就会生成一次费用单 ⚠️0元费用单会被过滤不生成 |
3、支付方式分摊费用的计算规则(计算单据范围:POS单据+批发销售单+批发退货单,不算赠品)
模拟规则 | 模拟数据 | 计算 | 备注 | ||||||||||||
费用信息tab页添加两条
| 做前台POS销售单 A单(商品全部属于该合同):现金支付10元,支付宝支付30元 B单(有25元的商品属于该合同):现金支付10元,银联卡支付20元 C单:微信支付8元 | 规则:(某一个门店某一笔订单在该合同内的商品的汇总小计/订单小计汇总) 支付方式金额 扣率 A单会参与生成费用单 现金扣点: 因为商品全部属于该合同,所以生成的费用单金额=10*5% ------------------- B单会参与生成费用单 现金扣点和银联卡扣点 现金费用单金额=(25/30)*10*5% 银联卡费用单金额=(25/30)*20*7% ------------------- C单不会参与生成费用单,因为微信支付 不属于 现金扣点和银联卡扣点 | ⭐20201221版本开放购销合同费用类型也可以选择【支付方式分摊费用】 购销合同支付方式分摊的计算规则是: 取 结算起始日 - 结算截止日 范围内 以合同供应商为主供应商的商品的销售金额 按照 (某一个门店某一笔订单在该合同内的商品的汇总小计/订单小计汇总) 支付方式金额 扣率 的公式计算 |
4、销售金额扣点费用的计算规则(计算单据范围:POS单据+批发销售单+批发退货单,不算赠品)
模拟规则 | 模拟数据 | 计算 | 备注 | ||||||
费用信息tab页添加一条
| 做前台POS销售单 A单销售:100元,其中80元的商品属于当前供应商合同(且以合同的供应商为主供应商),其他20元不属于当前合同; B单退货:-16元,其中-16元的商品属于当前供应商合同(且以合同的供应商为主供应商) | 规则:前台销售金额(主供应商)*费率 A单计算:80*3.5%=2.8 B单计算:-16*3.5%=-0.56 两者合计生成模拟费用 2.8-0.56=2.24元 | 注意要取到主供应商的前台销售数据 需要结转后数据才能算正确 |
5、收退货金额扣点费用的计算规则(计算单据范围:采购收货单+采购退货单)
模拟规则 | 模拟数据 | 计算 | 备注 | ||||||
费用信息tab页添加一条
| 做收货单和退货单 收货单:200元,其中150元的商品属于当前供应商合同(且以合同的供应商为主供应商) 退货单:-300元,其中-220元的商品属于当前供应商合同(且以合同的供应商为主供应商) | 规则:所选业务单据的费用*费率 收货单计算:150*4%=6 退货单计算:-220*4%=-8.8 两者合计生成模拟费用 6-8.8=-2.8元 | 注意取到主供应商 |
(七)历史记录tab页说明
用于记录每次合同修改的记录。(每次应用修改后增加一条记录)
点击放大镜可查看,修改的内容会显示红框。如果是合同商品或者费用信息的修改,仅将tab页的名字标红,不标红具体修改内容。查询具体修改内容需要按修改时间前后对比。
(八)合同变更计划tab页说明
续签、应用修改,可以选择未来的日期生效,保存后生成变更计划单。
系统每天凌晨校验,满足校验规则的自动生效,未满足的变更计划的生效状态为“校验失败”,同时提示错误信息。
校验规则:同一门店同一商品,只能有一条代销或者联营的供货关系,仅购销关系可以存在多个。
系统校验时,优先处理删除商品供货关系的修改,再处理添加供货关系的修改和续签。
未生效的变更计划单允许作废。
ps:存在多个未生效的合同变更计划单时,点击应用修改时会自动读取生效时间最晚的变更单
(九)合同押金tab页说明
仅结算模式为“所属门店结算”的合同可编辑合同押金
押金模式:固定押金,库存金额百分比
》》固定押金:合同结算单付款时按固定金额生成押金
》》库存金额百分比:合同结算单付款时按合同内商品在合同门店的库存金额合计的百分比生成押金
(十)联营合同审核前清除库存 说明
当商品存在>0的库存时,放入联营合同,合同审核前需要先清空库存(负库存不管),因为联营商品本身不应该有库存
可以导出一份库存>0的商品列表,手动去修改库存;也可以生成一份库存调整单直接把库存调为0。
库存调整为0后,可以正常审核 联营合同。
(十一)合同后录入 说明
当业务单据先做,之后做合同,合同开始日期选择早于today() 45天 范围内的日期时,合同审核时出弹框提示是否修复之前的数据;
如果合同开始日期选择早于today() 45天范围外的日期时,合同审核时不提示修复之前的数据。
选择是,为之前做的收货单,退货单 或者 前台POS销售单 纳入该合同未来的结算范围;选择否,则不把以前做的业务单据纳入该合同结算范围。
⚠️注意合同审核时,合同的开始日期也需要满足大于所有应用门店的最后结转日期。(尤其是指代销合同 或者 设置了支付方式扣点的联营合同)
(十二)合同历史数据修复说明
加入到合同内的商品允许执行历史数据修复。历史数据修复功能需要选中商品,并且点击鼠标右键展示。该操作不允许批量执行。
⚠️注意新加入合同的商品在执行历史数据修复后,需要点击应用修改才能加入到合同中。
该功能类似于合同后录,都是把之前做的业务单据,在其明细商品加入到合同后,对其明细关联供应商合同的操作。区别在于合同后录只在新增合同的时候进行,而合同历史数据修复在合同做完后进行。
允许修复的最大时间范围:合同起始日~昨天
时间范围受到的影响:选择的修改日期如果早于或是等于最后结转日期,那么数据不能修复
业务数据修复受到的影响:已被结算的收货单或者退货单数据不能修复。 前台销售单不受到这点影响。
修复的内容说明:
合同类型 | 修复的数据 | 备注 |
|---|---|---|
购销 | 收货单 | 只要历史收货单的供应商与合同供应商一致,数据执行修复 |
退货单 | 只要历史退货单的供应商与合同供应商一致,数据执行修复 | |
前台销售单 | 因为购销有支付方式扣点和销售金额扣点的费用单,所以也会修复前台销售单的数据 ⚠️修复规则: 商品以合同供应商为主供应商,前台销售单明细记录的经营方式(购销,联营,代销)与合同类型一致,点击历史数据修复后的结果:关联合同号,将单据供应商改成合同供应商; 商品以合同供应商为主供应商,前台销售单明细记录的经营方式(购销,联营,代销)与合同类型不一致,点击历史数据修复后的结果:不关联合同号,不修改单据供应商; 商品不以合同供应商为主供应商,点击历史数据修复后的结果:不关联合同号,不修改单据供应商。 | |
联营与代销 | 前台销售单 | 同 购销--前台销售单 |
(十三)重新设置为主供应商
针对购销合同,多个供应商的合同只能有一个主供应商,该功能可以批量修改,把非主供应商的合同商品更改为主供应商
(十四)删除商品校验是否结算
购销合同,删除商品后应用修改,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存在付款日期大于生效日期且未结算并且包含删除商品的该合同的供应商的业务单据。
举例:合同中有10个商品,并且对这10个商品做了一笔收货单,付款日期,2025-10-10,审核完成后。删除合同中的2个商品,然后点击应用修改,选择生效日期为2025-10-08,点击确定时提示“***商品、***商品”存在未结算的业务单据且付款日期大于生效日期,不允许删除。”
如果应用修改的生效日期是未来日期并生成了变更计划单,到生效日那天,系统同样检查是否存在删除商品包含未结算的业务单据,若是存在则此合同变更单不生效,并显示错误提示。
(十五)合同清退
已中止、已到期的购销或代销合同,支持清退按钮快速生成退货单
退货门店、仓库:根据合同门店和用户门店分组取交集,多个仓库则生成多个退货单
退货商品:当前库存数量大于0的商品,退货数量即库存数量
》》加权平均商品:退货数量=库存数量,退货单价=库存单价
》》先进先出商品:仅退批次为该清退供应商的批次,退货数量=批次库存数量,退货单价=批次库存单价
三、注意事项
1.购销返点,联营商品扣点,代销扣点子合同 会依照结算周期来生成供应商费用单。
⚠️如果结算周期选择每周,每月,那么供应商合同的开始日期必须包含上周或上月的时间,才会在本周或本月生成费用单,否则不会。因为每周和每月生成的费用单,都是依照上周或上月的数据来计算的。
比如 4月3日做了单子,按月生成费用单,想在5月份的某一天生成费用单,那么供应商合同填写的开始日期必须早于4月3日。
2.购销固定返点现在已经支持正价和特价返点。特价返点的前提时该单应用采购促销特价。
3.前台销售组合商品,组合商品按明细算,只要组合商品价格不发生改变,明细都按正价返点算。
4.分级商品(分级前台是按分级明细卖的),自定义组合商品,制单组合商品 按本身算,不按明细算。
5.代销和联营合同支持应用特价返点。手动改价不算,必须是应用了促销规则的POS销售单才算特价返点。
6.如果商品在门店没有主供应商的供货关系,那么就会去取99店的主供货关系。(这张情况会导致在门店是非主供应商的联营关系,在门店做了前台销售单出现库存进出明细,因为此时可能取到了99店的购销主供应)
.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