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场景】
要点:支持特殊费用类型开放周期、日期选择限制
客户做供应商合同很多供应商返点是需要根据采购收货的总金额,按每月比例返点,同时每年也另外还有一次不同比例的返点,一个合同需要同时进行两次返点。另外客户还需要设置采购收货需要满足一定金额才可以进行上述返点
二、【功能介绍】
问题编号:EAR-168814
更新范围:管理后台
限制条件:无限制
重构web-供应商合同
购销合同,tab-费用信息,费用类型=退货金额扣点、收货金额扣点、收退货金额扣点,开放生成周期、生成日期允许选择。默认为空,历史数据都为空
生成周期:下拉枚举值“空、每周、每月、每季、每年”
生成日期:
生成周期=每周:一、二、三、四、五、六、日。默认等于周一
定时器在每周周几,计算上周一到上周日所有扣点金额
生成周期=每月:[1,31]。默认等于1
定时器在每月几号,计算上个月的所有扣点金额
生成周期=每季:[1,31]。默认等于1
定时器在每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的几号,计算上个季度的所有扣点金额
生成周期=每年:日期选择框。默认1月1日
定时器在每年的几号,计算去年的所有扣点金额
增加定时器,若是费用类型=退货金额扣点、收货金额扣点、收退货金额扣点,且生成周期≠空,那么定时器在当日凌晨1点开始执行,按对应费用类型生成各门店供应商费用单
门店:供应商合同对应应用门店
供应商:供应商合同供应商
费用项目:费用信息中选择的费用项目
金额:实际扣点金额
逻辑同供应商合同结算时计算扣点金额
付款日期:当前日期
合同号:供应商合同合同号
状态:审核
tab-费用信息,增加注释
1.按周期生成的固定费用,都是本月生成上月的费用单。举例:以固定费用,生成周期=每月,生成日期=2号为例,假设开始结束时间范围=2020-01-01~2023-06-30,那么,程序分别会在2.2生成1月份的费用单,3.2生成2月份的费用单,4.2生成3月份的费用单,5.2生成4月份的费用单,6.2生成5月份的费用单。其中1.2没生成,是因为开始时间是20年开始的,所以无法生成19年的费用单。相当于如果要是生成6月份的费用单,则结束时间要设置到7.2才行。
2.非固定费用的费用类型,若是同一个费用类型,存在两条费用记录,使用供应商合同结算时,需要根据费用的结束日期分开结算,否则会存在同时计算两条费用信息的情况。举例:销售金额扣点1,开始时间2022-01-01,结束时间2022-01-15。销售金额扣点2,开始时间2022-01-16,结束时间2022-01-31。那么结算时,需要将结算截止日期选择15号,若是选择16号则会出现同时计算两次销售金额扣点的情况。
3.费用类型=退货金额扣点、收货金额扣点、收退货金额扣点,若是生成周期未设置,那么扣点金额在供应商合同结算时计算。若是生成周期设置了,那么定时器在设置日期当天的凌晨1点执行扣点并生成费用单,供应商合同结算时,不再进行扣点计算
重构web-供应商合同结算
结算时,若是合同费用类型=退货金额扣点、收货金额扣点、收退货金额扣点,且生成周期≠空,那么在供应商合同结算时,就不在计算“费用类型=退货金额扣点、收货金额扣点、收退货金额扣点”的费用信息。仅当生成周期=空时,才在供应商合同结算时计算扣点金额
三、【使用说明】
功能路径:重构web-供应商合同、重构web-供应商合同结算